离婚协议签好了两个月有一方没在能办离婚吗
一、离婚协议签好了两个月有一方没在能办离婚吗
不能办理离婚登记。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从程序上来说,离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场。离婚协议签好后两个月一方未到场,是不符合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要求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予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果一方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而双方又希望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由一方作为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但诉讼离婚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且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对方债务与自己有关吗
离婚后对方债务是否与自己有关,需分情况判断:
一是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自己仍可能需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为购买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所借的款项,或者为共同经营家庭生意产生的债务等。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一般由双方协商分担比例,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是若为对方的个人债务,则与自己无关。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个人主张权利,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总之,判断离婚后对方债务与自己是否有关,关键在于确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三、湖南的可以在广州离婚吗
湖南户籍的夫妻能否在广州离婚,需分情况讨论:
若选择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若双方均为湖南户籍,一般不能在广州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而应回到湖南户籍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办理。
若选择诉讼离婚,则有可能在广州办理。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在广州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如居住证等,那么原告可以向广州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反之,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广州法院可能不会受理。
综上,湖南户籍的夫妻能否在广州离婚,取决于离婚方式及具体的居住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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