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死亡之后还发工资吗
一、退休工死亡之后还发工资吗
退休职工死亡之后不再发放工资。
退休职工死亡后,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工资作为基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而获得的劳动报酬,自死亡时起不再产生,所以不会再发放工资。
不过,退休职工死亡后,其家属可以依法领取一些相关待遇。一是丧葬补助金,用于补助办理丧葬事宜的费用支出,具体标准按照当地规定执行。二是抚恤金,这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抚慰和经济补偿,抚恤金的发放标准通常也由当地相关政策确定,可能与退休职工的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有关。三是个人账户余额,退休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如有尚未领取完的余额,可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总之,退休职工死亡后虽不再发放工资,但家属可按规定领取相应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继承个人账户余额等。
二、推迟发工资是否违法
推迟发工资是否违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在这种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下,且经过合法程序,一般不认定为违法。
二是,若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随意推迟发放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若用人单位无故推迟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调休期间工资是出勤休假应发工资吗
调休期间工资通常应视为出勤休假应发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调休是对劳动者在特定时间加班等情况的一种补偿休息安排。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受法律保护。当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安排进行调休时,这是其应得的休息权益,在工资计算上,应等同于正常出勤的工资待遇。
从工资构成角度而言,工资是劳动者因提供劳动而获得的报酬。虽然调休期间劳动者未实际提供劳动,但调休是对其之前额外劳动付出的一种合理补偿安排,所以在工资核算时,应按照正常出勤来计算并发放工资,即应发工资中应包含调休期间的相应工资部分。
当然,具体的工资计算和发放方式还需参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但总体原则是调休期间工资一般为出勤休假应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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