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
撤销权的行使时限严格控制在一年之内。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享有撤销权的相关主体,必须自其知悉或应当知悉撤销事由之日起,在一年的时间内行使该项权利,否则撤销权将自动失效。
值得注意的是,撤销权作为实体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债权紧密相连,是一种依附于债权的特殊权利。
此外,撤销权还具备了形成权以及请求权的双重属性,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体系。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撤销权的规定是哪些
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包括:
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
3、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导致的违背意愿。
受损害方可要求法院或仲裁机关更改或取消。
若请求改变,法院或仲裁机关不能取消。
同样适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情形下订立的合同。
三、撤销权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撤销权这事儿得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呢,你这个债主儿得真的欠人家钱才行啊;其次呢,欠债的那位哥们儿还得真做了点什么能处分自己家产的事情,而且这些行为得在法律上生效哦;再者呢,他处理自家财产的行为还得让你这个债主儿受损失才行;最后呢,如果他跟别人签合同或者做生意之类的,那就得是故意坑你的那种情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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