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怎么赔偿
一、停工留薪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怎么赔偿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在停工留薪期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工伤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用人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同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么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需分情况判断:
-用人单位不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不续签: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且用人单位不存在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在实际处理此类问题时,关键在于明确不续签的责任主体以及是否存在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等情形。劳动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获得赔偿的条件,若与用人单位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
三、停工留薪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则享有解除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且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安心养伤。
但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间,有权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过,需要考虑自身权益,例如解除合同可能影响后续的工伤赔偿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要结合具体情况谨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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