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项不属于买卖合同
一、哪一项不属于买卖合同
要确定哪一项不属于买卖合同,需要先明确买卖合同的特征。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一般具备以下特点:一是有买卖双方明确的主体;二是涉及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三是买受人需支付相应价款。
以下几种常见情况不属于买卖合同:
一是赠与合同。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不存在价款支付的问题,与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支付价款这一关键要素不符。
二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仍归出租人,并未发生所有权转移,不符合买卖合同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特征。
三是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不涉及所有权转移和价款支付,不属于买卖合同范畴。
二、哪些业务属于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以下业务通常属于买卖合同范畴:
一是日常消费品买卖业务。例如消费者在商场购买服装、食品、家电等各类生活用品,消费者支付价款,商场将商品所有权转移给消费者。
二是生产资料买卖业务。企业之间进行的原材料、零部件、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的交易。比如建筑公司向钢材厂购买钢材用于建筑施工,钢材厂交付钢材,建筑公司支付相应货款。
三是不动产买卖业务。主要是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的买卖。卖方将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买方,买方按约定支付购房款或土地出让金等。
四是知识产权相关的买卖业务。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转让,转让方将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转让费用。
总之,只要符合一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这一基本特征的业务,一般都可认定为买卖合同业务。
三、哪些算买卖合同有效
买卖合同有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主体合格。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需达到一定年龄且精神状态正常,能够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己的事务;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其经营范围或法定权限内订立合同。
二是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的表意行为应真实反映其内心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
三是内容合法。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例如,买卖毒品、人口等违法物品或行为的合同无效。
四是形式合法。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买卖合同一般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并生效,书面、口头等形式均可。但某些特殊的买卖合同,法律规定需采用特定形式,如房屋买卖合同一般需采用书面形式,此时应符合该形式要求。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买卖合同才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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