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额发放工资怎么处理
一、未足额发放工资怎么处理
若遭遇未足额发放工资的情况,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收集证据。这是关键的一步,要保留能证明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数额、发放情况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等。
其次,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尝试与单位相关负责人友好交流,明确指出工资未足额发放的事实,要求其说明原因并及时补足工资。协商过程最好保留记录,如聊天记录、录音等。
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详细说明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另外,还可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工资,并可根据法律规定主张相应的赔偿金。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能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未足额发放工资补偿标准
未足额发放工资的补偿标准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未足额发放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其补足差额部分。
其次,若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仍逾期不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例如,应发工资10000元,实际发放8000元,差额2000元。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未支付,用人单位除补足2000元工资外,还需支付1000元至2000元的赔偿金。
此外,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用人单位应支付15000元经济补偿。
三、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标准
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标准如下:
首先,正常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的300%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外,还需另行支付200%的未休年休假工资。
其次,日工资收入的计算方式为,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最后,若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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