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期间被辞退怎么赔偿
一、年假期间被辞退怎么赔偿
年假期间被辞退,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年假未休部分,用人单位应按照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注意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辞退通知等,以支持自身主张。
二、辞退员工年假补偿怎么算
辞退员工时年假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确定员工的累计工作年限,这决定了其可享受的年假天数。
其次,根据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然后,计算应休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日工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例如,员工月工资为5000元,累计工作5年,当年工作了180天,该单位未安排其休年假。则应休年假天数为5天,折算后应休未休年假天数为(180÷365)×5≈2.47天,应休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为(5000÷21.75)×2.47×300%≈1717.24元。用人单位需依法依规准确计算并支付辞退员工的年假补偿,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三、被单位辞退年假补偿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被单位辞退时,年假补偿标准如下:
首先,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假工资报酬。
其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并支付年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假天数。
最后,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上述标准计算应得的年假补偿,若与单位存在争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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