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期间工伤赔偿标准

2025-11-20 17:04:43 法律在线 0
  在工伤期间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依项目而异。医疗费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付,一般不超12个月;护理费依情况而定;伤残补助金按等级支付;五六级有伤残津贴;五至十级解除劳动关系时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规定。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在工伤期间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依据不同项目有所不同。

   一、医疗费用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依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

   四、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伤残津贴(五至六级)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解除劳动关系时)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根据劳动法工伤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法,工伤赔偿需遵循一定程序和标准。

   首先,认定工伤至关重要。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自行申请。认定机构会根据相关材料作出是否为工伤的判定。

   其次,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医疗费按实际支出报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有相应标准。

   再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程度确定伤残等级,这是计算伤残赔偿的重要依据。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赔偿比例。

   最后,获得赔偿。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赔偿;未缴纳的,由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职工或其家属可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劳动法规定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4.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6.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7.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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