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有什么权利

2025-11-21 12:25:52 法律在线 0
  劳动仲裁有什么权利?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有多项权利。包括申请仲裁权,能启动仲裁程序;要求公正裁决权;陈述、申辩权;提供证据权;委托代理人权;申请回避权;不服仲裁起诉权,对裁决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劳动仲裁有什么权利

   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享有多项权利。

   其一,申请仲裁权。当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启动仲裁程序。

   其二,要求公正裁决权。劳动者有权要求仲裁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和公正原则进行审理与裁决,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公平对待。

   其三,陈述、申辩权。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可就案件事实进行详细陈述,并对用人单位的主张进行申辩,充分表达自身观点和理由。

   其四,提供证据权。劳动者有权向仲裁庭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证明自身主张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其五,委托代理人权。若劳动者因各种原因无法亲自参与仲裁,有权委托律师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维护自身权益。

   其六,申请回避权。若劳动者认为仲裁委员会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有权申请其回避。

   其七,不服仲裁起诉权。若劳动者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在规定期限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

   二、劳动仲裁怎样走程序

   劳动仲裁程序如下:

   首先,申请人需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事项。

   其次,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后,会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然后,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接着,开庭时,先由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再由被申请人答辩,之后双方可进行质证、辩论等。仲裁庭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裁决。

   最后,仲裁裁决一般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案情复杂的可延长十五日。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有公诉员吗

   劳动仲裁中没有公诉员。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在劳动仲裁程序里,主要涉及的角色有申请人、被申请人、仲裁员等。

   申请人是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主动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劳动者一方。被申请人则是劳动者所诉求的用人单位。

   仲裁员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作出公正裁决的专业人员。

   公诉员主要出现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指控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与劳动仲裁属于不同的法律程序范畴。所以,劳动仲裁不存在公诉员这一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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