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孝顺遗嘱怎么立案
一、儿子不孝顺遗嘱怎么立案
要通过遗嘱处理儿子不孝顺的情况并立案,可参考以下步骤:
其一,遗嘱的订立。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清晰表达自身意愿。可以选择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也可选择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还可选择公证遗嘱等法定形式。在遗嘱内容中,可根据自身意愿对财产进行分配,因儿子不孝顺,可减少或取消其继承份额。
其二,关于立案。如果涉及遗嘱继承纠纷,在遗嘱人去世后,相关继承人对遗嘱内容存在争议,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同时提供遗嘱等相关证据材料,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便会予以立案受理。
二、遗嘱公证在哪办离婚登记
遗嘱公证与离婚登记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务,办理地点也不同。
遗嘱公证应当在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具体而言,当事人需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与遗嘱相关的财产证明等材料,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内容、形式等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律规定后予以公证,以增强遗嘱的法律效力。
而离婚登记的办理地点根据离婚方式有所不同。若选择协议离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有一方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选择诉讼离婚,则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遗嘱的生效时间怎么算
遗嘱的生效时间需根据不同情形确定,具体如下:
一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一般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只要其未死亡且未通过新的遗嘱或行为撤销原遗嘱,原遗嘱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当遗嘱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发生,遗嘱才开始生效,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才能依据遗嘱继承或接受遗赠。
二是公证遗嘱,同样是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公证遗嘱只是在遗嘱的形式上经过了公证机关的公证,增强了其证明力,但生效时间与其他形式遗嘱一致,均以遗嘱人死亡为生效要件。
此外,若遗嘱附有条件,需在条件成就时遗嘱才生效;若遗嘱指定了生效时间,则在该指定时间到来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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