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资是怎么发放的
一、劳动法工资是怎么发放的
劳动法规定工资发放需遵循以下规则:
1.支付形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能用实物或有价证券等替代。
2.支付周期: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于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协议在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3.支付时间: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特殊情况工资支付: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按劳动法请假怎么扣工资
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不同类型请假的工资扣除规定不同:
1.事假:员工请事假,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当日工资。一般以月工资除以计薪天数得出日工资,再按请假天数扣除。计薪天数通常为21.75天。例如,月工资5000元,日工资约229.89元,若请1天事假,就扣229.89元。
2.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请病假,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那病假工资最低为1600元。
3.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年休假:这些属于法定带薪假,请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正常支付工资,不扣工资。
4.工伤假: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劳动法少给工资怎么办呢
用人单位少给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单位协商:劳动者可直接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说明少发工资的原因,并按照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责令其支付少发的工资。
3.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和投诉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4.提起诉讼:如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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