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判决房产分割
一、离婚后如何判决房产分割
离婚时房产分割判决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若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通常认定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婚后对房屋进行修缮、装修等增值部分,可能会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后共同购房: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若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可竞价取得;一方主张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的,可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父母出资购房: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男生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
男生婚前房产离婚时的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该房产为男生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产属于男生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男生所有。因为婚前全款购房,产权清晰,未涉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
若男生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男生名下,离婚时该房产通常归男生所有,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男生应给予女方相应补偿。计算补偿数额时,会考虑共同还贷的金额、房产增值比例等因素。
若婚前房产虽为男生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双方共有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可能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
三、离婚房产赠与后怎么过户
离婚房产赠与后过户,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签订赠与合同:双方订立书面房产赠与合同,明确赠与的房产状况、双方权利义务等关键内容。
2. 办理公证:虽然公证并非强制要求,但办理赠与公证可增强合同效力。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
3. 审核评估: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房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应缴纳的税费基数。
4. 缴纳税费:涉及的税费主要有契税、印花税等。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相应税费,获取完税证明。
5. 办理过户手续:携带房地产赠与申请书、赠与合同、公证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件、完税证明等资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经审核无误后,换领新的房产证,完成过户。
办理过程中,需确保各项资料真实有效,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操作,以免影响过户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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