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的

2025-12-02 15:45:37 法律在线 0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的?计算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分三种情形:协商解除按工作年限付补偿;法定解除情形下补偿标准同协商解除;违法解除要按补偿标准二倍付赔偿金。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高的有支付上限。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的

   计算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需根据不同情形确定:

   (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法定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法定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与协商解除相同。

   (三)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计算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需根据不同情形确定:

   一是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是法定解除。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情形,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按上述年限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是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入账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入账处理,需根据企业性质和相关会计准则来确定,一般有以下情况:

   对于企业而言,支付给员工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属于辞退福利范畴。在会计核算时,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进行核算。具体操作如下:

   (一)确认辞退福利时,按照预计应支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因为辞退福利通常被视为企业的一项管理费用支出。

   (二)实际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这样就完成了经济补偿金支付的账务处理。

   而对于收到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个人来说,通常不需要进行入账处理。但从税务角度,个人取得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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