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减名怎么办
一、离婚房产减名怎么办
离婚房产减名需根据离婚方式不同采取不同流程。
若协议离婚,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离婚协议书要明确房产归属,此为减名重要依据。在登记中心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缴纳相关税费(一般为工本费等),即可完成减名手续。
若是诉讼离婚,需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法院文书已对房产归属作出判决或调解,具有法律效力。同样在登记中心按流程填写表格、提交资料,经审核缴纳费用后完成减名。
需注意,若房产有贷款未还清,减名手续会更复杂。因为银行作为抵押权人,需其同意才能办理。通常要先与贷款银行沟通,银行可能要求提前还清贷款或变更贷款人等,之后再按上述流程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减名。
二、离婚前能公证房产吗
离婚前可以对房产进行公证。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在离婚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具有重要意义,能有效避免离婚时因房产分割产生纠纷。
公证的情形通常有以下几种。一是对房产归属进行约定公证,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或双方按一定比例共有,然后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二是对房产赠与进行公证,若一方将自己名下的房产部分或全部赠与另一方,也可办理赠与公证。
办理房产公证,当事人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房产证、协议书等,前往当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还会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将出具公证书。
不过要注意,房产公证并不等同于房产过户,对于涉及房产产权变更的,还需按照规定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才能真正实现产权转移。
三、离婚房产权属怎么撤
离婚房产权属变更,通常意味着要改变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步骤如下:
第一,确定房产归属。若已签订离婚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确定产权归属;若在法院判决离婚,以判决书内容为准。
第二,准备材料。一般需要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材料。
第三,办理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共同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若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凭借生效法律文书,由法院强制执行过户。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可凭判决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完成产权变更。
第四,缴纳费用。变更房产权属可能涉及契税、印花税等税费,根据不同情况缴纳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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