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原告没有出庭怎么办
一、离婚原告没有出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中,若原告没有出庭,需分情况处理。
若原告未出庭且未委托诉讼代理人,也无正当理由,法院通常会按撤诉处理。因为离婚诉讼涉及当事人身份关系,原告作为案件发起者,有义务亲自参与庭审表达意愿。按撤诉处理意味着本次离婚诉讼程序终结,若原告想再次起诉离婚,需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原告虽未出庭,但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同时有正当理由,比如遭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无法到庭,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经法院审查认为理由正当,会准许延期,待特殊情况消除后再安排开庭审理。
另外,若原告既未出庭,也未事先说明正当理由,事后才向法院解释,法院会审查该理由是否合理。若认为理由不成立,仍会按撤诉处理;若认为理由充分,可视情况重新安排庭审。
二、绝情妻子起诉离婚怎么判
法院判决离婚案件,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妻子起诉离婚,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审理。
首先,会审查是否存在法定离婚情形,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若存在这些情形,且能提供充分证据,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
其次,看双方是否有和好可能。法院会考虑婚姻基础,即婚前感情状况,以及婚后感情发展,如婚后相处模式、有无共同生活目标等。若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又矛盾不断,和好可能性小,也会增加判离几率。
再者,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的协商情况也会影响判决。若双方能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尊重双方意愿;若无法协商,法院会根据子女权益和财产具体情况判决。
总之,仅“绝情妻子起诉离婚”描述,无法确定判决结果。法院会依据事实和证据,从多方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而作出合理判决。
三、夫妻异地想要离婚怎么办
夫妻异地想要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但不能在异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若选择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原告可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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