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种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哪几种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单方解除:
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即时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即时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预告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此外,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情形,劳动合同也会终止。
二、解除劳动合同能拿到失业金吗
能否拿到失业金取决于是否满足领取条件。
领取失业金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比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三是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若符合上述条件,可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及时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然后按照规定申请领取失业金。办理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不同地区在具体操作流程和标准上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详细咨询了解具体申领办法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领取失业金。
三、半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你描述来看,半个月未签劳动合同还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通常情况下,此时还未达到需支付二倍工资赔偿的阶段。但如果后续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起,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需注意,要获得该赔偿,需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若产生纠纷,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要按照法定程序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确保能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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