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发明人享有的权利不包括什么
一、专利发明人享有的权利不包括什么
专利发明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署名权、获得奖励和报酬权等。
专利发明人不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1. 独占实施权:这通常归专利权人,而非发明人。专利权人有权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2. 转让权:发明人一般不能自行转让专利,转让专利需专利权人依法进行。
3. 许可他人实施并收取费用的权利:此权利属于专利权人,发明人未经授权不能许可他人实施并获利。
不过,发明人虽不直接享有这些权利,但基于其发明创造对专利的产生有基础性贡献,法律也赋予了发明人一些应有的权益保障,以鼓励创新。
二、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的区别和联系
1. 区别:
- 发明专利申请是发明创造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行为,此时该技术方案处于审查过程中,其能否获得专利授权尚不确定。
- 发明专利授权是专利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专利法规定,授予申请人专利权。授权后,发明创造人拥有了受法律保护的独占权。
2. 联系:
- 申请是授权的前提,只有先提出申请,才有可能进入后续的审查及授权程序。
- 申请过程中的审查是为了判断是否符合授权条件,若通过审查则可获得授权。
- 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所记载的技术内容是后续授权以及权利保护范围确定的基础,授权后的专利权范围以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为准。
三、发明专利与授权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1.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技术方案。从申请到最终确定是否能获得授权存在不确定性。
2. 授权专利则是经过专利局审查,符合专利授权条件,被正式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3. 区别主要在于:发明专利处于申请审查阶段,其权利尚不稳定,可能因不符合授权标准而被驳回;授权专利已获得官方认可,拥有受法律保护的专利权。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才成为授权专利,授权专利具有更强的确定性和排他性,专利权人可依法行使权利,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该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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