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主要职能职责介绍
规划与决策
制定全省教育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组织实施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确保教育事业发展与国家战略相一致。宏观管理
负责全省教育资源的配置和优化,指导各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育工作。管理全省教育经费,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和效益。组织开展教育评估,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质量监控。基础教育
负责全省基础教育工作的规划、管理和监督,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等。指导各地市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组织实施教育改革,推动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负责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的规划、管理和监督。指导各地市州开展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高等教育
负责全省高等教育工作的规划、管理和监督。指导高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高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促进高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教师队伍建设
负责全省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教师素质。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审和教师培训等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育国际化
负责全省教育国际化的规划、管理和推进。组织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国际化,提高全省教育水平。教育信息化
负责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规划、管理和推进。推动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强教育信息化资源建设,促进教育资源共享。教育督导与评估
负责全省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确保教育政策落实和教育质量。组织开展教育督导检查,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质量评估。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督导水平。湖南省教育厅在履行上述职能职责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提高全省教育质量,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