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找谁说
一、医疗纠纷找谁说
1. 医院内部:先与涉事科室、医院投诉管理部门沟通。可要求查看病历等资料,说明纠纷情况,寻求初步解决方案。
2. 卫生行政部门:向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反映。他们能对医院进行调查、调解,督促妥善处理纠纷。
3. 第三方调解机构:如医调委。其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免费调解纠纷,促成双方达成合理赔偿等协议。
4. 法律途径:协商不成可考虑起诉。需收集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用清单、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要冷静收集证据,按上述途径逐步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什么是医疗过失
医疗过失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其认定需考量多方面因素。首先是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包括在诊断、治疗、护理等环节是否遵循专业标准。其次,要看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比如,医生未对患者的症状进行全面准确诊断,遗漏重要病情,进而采取错误治疗措施导致患者病情加重,这就可能构成医疗过失。又如,护士在执行护理操作时违反规范,给患者造成伤害,也属于医疗过失范畴。医疗过失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患者及其家属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医疗事故谁处理
医疗事故的处理主体及流程如下:
1.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害扩大,并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医疗事故的有关资料。
2. 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对事故进行行政处理。如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医疗事故进行调解等。
3. 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专家鉴定组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
4. 人民法院:若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存在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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