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拆迁范围还能办证吗
一、列入拆迁范围还能办证吗
列入拆迁范围后能否办证,需分情况来看。
通常在拆迁范围确定并公告后,相关部门会暂停办理相关证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会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如果是正常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等不涉及增加面积、改变用途等可能增加补偿费用的办证事项,一般可以办理。但若是新建、扩建房屋的产权登记,或者改变房屋用途的相关证件办理,通常会被暂停。这是为了防止被征收人在拆迁前突击建房或改变用途以获取更多补偿,保证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所以,列入拆迁范围后办证要根据具体情况及当地规定确定能否办理。
二、茂名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茂名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需依据当地具体政策和相关法规确定,通常包含以下方面:
1. 房屋价值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 搬迁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征收部门需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
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此外,各地在制定补偿标准时,会考虑到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一些奖励性补偿。被拆迁人可向当地房屋征收部门咨询详细的拆迁补偿方案,也可要求公示相关的补偿标准和依据。
三、茂名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茂名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因地区和项目不同有所差异,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 土地补偿费:依据被征土地类型和所在区域的综合地价确定。一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不同,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区位等因素制定公布。
2. 安置补助费: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通常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的倍数。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其他建筑物等,按照其实际价值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按照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4. 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长远生计。
具体补偿标准可查询茂名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或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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