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期限是多久
一、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期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期限分为三种情况:
1.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这是一般的申请期限规定。
2. 因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3.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可能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总之,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期限需根据具体情况准确把握,避免因逾期而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
二、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1. 概念不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致使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2. 范围不同:医疗事故有明确的法定界定范围,需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而医疗损害涵盖范围更广,只要因医疗机构过错导致患者在诊疗中受损,不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都可能属于医疗损害。
3. 责任认定不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较为严格,需经过专门的鉴定程序,确定医疗机构存在违反规定且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等。医疗损害责任认定相对灵活,可通过多种方式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及与损害的关联。
4. 赔偿依据不同:医疗事故赔偿在法律规定的标准内进行。医疗损害赔偿则根据实际损失及过错程度等综合判定赔偿数额。
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标准是什么样的
医疗事故五级伤残标准如下:
1.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2. 例如,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一侧耳廓缺失或部分缺损;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唇部缺损影响面容;一眼矫正视力≤0.3 另眼矫正视力>0.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 0.5;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双耳听力损失≥31dBHL 或一耳损失≥71dBHL;喉保护功能丧失,饮食时呛咳并易发生误吸,临床判定不能恢复者等多种具体情形。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需专业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和具体医疗情况进行鉴定确定,以准确判断责任和赔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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