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可签劳动合同吗
一、分公司的可签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属于法律上的其他组织,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员工工作、支付工资等。
其二,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此时分公司不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能独立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应当由总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等相关事务。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这是确定其是否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重要依据。
二、劳动合同可以与分公司签吗
劳动合同可以与分公司签订,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过,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便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动权益保障义务。
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应当由总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相关劳动权益和义务也由总公司承担。
实践中,即使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对劳动者的责任时,总公司也需承担补充责任,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会和分公司签劳动合同吗
可以和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便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其作为用人单位,可在其经营范围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依法有效,劳动者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例如一些大型连锁企业的分公司,能独立开展业务并招聘员工。
- 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若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它不具备独立的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若总公司授权其招聘员工,劳动者实际为该分公司工作,此时视为与总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一般以总公司名义签订。
总之,是否能与分公司签劳动合同,关键看分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以此确定其是否有用工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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