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呢

2025-12-18 12:25:58 法律在线 0
  能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呢?设区的市级和直辖市辖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再次鉴定;中华医学会必要时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争议组织鉴定。它们为处理纠纷提供依据。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能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呢

   1.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3. 中华医学会:必要时,对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可组织技术鉴定工作。

   这些机构具备专业的医学和法律专家,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医疗事故进行科学、公正的鉴定,以明确事故责任等情况,为处理医疗纠纷提供重要依据。

   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名称怎么写

   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如下:

   1.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 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 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此外,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三、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如下:

   1.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或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医患双方可协商一致,共同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若发生争议,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后,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会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

   2. 医学会受理。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 组成专家鉴定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组成鉴定组,人数为单数。

   4. 双方提交材料。医患双方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如病历、诊断证明等。

   5. 鉴定会。专家鉴定组听取双方陈述、答辩,查看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等。

   6. 出具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根据调查、讨论情况,依据相关标准作出鉴定结论,经医学会审核后向双方送达。

   以上是关于能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呢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