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算是医疗事故
一、什么才算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认定医疗事故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 行为具有违法性,即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诊疗规范。
3. 存在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4. 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损害结果与医疗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例如,手术中医生误切正常器官,或用药错误导致患者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若符合上述条件,可认定为医疗事故。但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二、医疗事故几年内有效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
1.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时起算。比如患者在接受治疗后一段时间发现了新的损害或不良后果,自发现时开始计算3年诉讼时效。
2. 若在此期间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行使权利的状态,诉讼时效会中止,待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
3. 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仍会受理,但如果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等法定事由,可能会驳回患者的诉讼请求。所以患者一旦怀疑发生医疗事故,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在时效内主张权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什么是医疗事故争议
医疗事故争议指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以及责任程度等方面存在不同看法和争议。
通常是由于患者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从而引发双方在事故认定等方面的分歧。
比如患者术后出现异常状况,认为是医生操作失误导致,而医院认为自身诊疗符合规范,这就产生了医疗事故争议。
当发生争议后,双方可通过协商、行政调解、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以明确责任,维护各自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医疗行业不断规范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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