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证可以去名字吗
一、离婚房产证可以去名字吗
离婚后房产证可以去掉一方名字。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协议离婚。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共同前往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除名手续。若离婚协议明确了房产归属,经审核无误后,可办理更名。
第二,诉讼离婚。一方可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单方面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法院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房产交易中心依据其内容执行更名操作。
在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一些费用,如契税、印花税等,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此外,若房产存在抵押,需先征得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同意,一般要提前还清贷款或办理转按揭手续,再进行除名。总之,离婚后房产证去掉一方名字在符合规定和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是可行的。
二、离婚后夫妻房产怎么处理
离婚后夫妻房产处理方式取决于多种因素。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房产归其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若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可通过竞价取得;二是一方想要,另一方不想要,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金额通常为房屋价值的一半;三是双方都不想要,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涉及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要根据出资时间、登记情况等具体判断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再进行相应处理。
三、离婚了个人名下的房产吗
离婚时个人名下房产的处理要分不同情况。
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是全款支付,那么这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登记方所有。
若房产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要是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如果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获得的房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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