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怎么判的女教师无罪
一、法院怎么判的女教师无罪
在判定被告是否犯有某项罪行时,若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则可进行无罪判定:首先,依据现有的证据与事实,无法明确证实被告涉及该犯罪行为,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形,应当予以证据不足的证明,从而认定指控的罪名无法成立,并做出无罪判决;其次,若案件的部分事实已经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充分,那么便可以明确被告是清白的,此时应坚决做出无罪的判决;第三,如果作为被告的人已经去世,并且经过对已查明的案件事实以及认定的证据进行分析,能够确定被告是无辜的,那么就应该做出判决宣布被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法院怎么能判无罪
要是遇到以下情况,就别追究刑事责任了哦:
1、犯罪行为小的可怜,根本不算啥大事儿;
2、罪犯早就过了判刑的时期;
3、法院给赦免了刑罚;
4、按照法律规定,这事儿告诉了才有处理,没说或收回去就算了;
5、被告或者嫌疑犯挂了;
6、其他法律规定不用追究刑事责任。
然后呢,我们再说一下刑事再审这件事,如果法院重新审查发现原来的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但经过审理后事实清楚了,那就得按这个新事实来判;如果还是搞不明白,证据也不够,那就只能宣布被告无罪啦。
三、法院怎么才能判无罪
只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就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哦!首先呢,就是情节轻微、对社会没什么大影响的事情;
犯罪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责时效期;再来,如果有特赦令的话也能免除刑罚;然后呢,如果按法律规定这种犯罪只能由受害人告发才能处理,而没人告或告发后又撤回的话;还有,如果被告人和罪犯死掉了;最后,法律上规定的其他情况下也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在刑事再审的时候,如果法院发现原来的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过审理查清楚了,那就要按照查出来的事实来判;但如果还是没办法查清楚,证据也不够,那就不能证明被告有罪,这时候就得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布被告无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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