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写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并注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则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用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四)相关证据材料。支持仲裁请求的各类证据,例如涉及工资纠纷的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明细;涉及加班的加班申请单、考勤打卡记录等。证据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五)送达地址确认书。方便仲裁机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按照仲裁机构的要求进行提交和立案申请。
二、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怎么办
当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审视不予受理的原因。仲裁机构会给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常见原因包括超过仲裁时效、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等。若因材料不齐等可补正原因,应按要求补充材料后再次申请。
(二)若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注意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用以证明自身主张和案件事实。在诉讼过程中,要清晰陈述案件经过和诉求,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三)若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需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例如,若属于行政部门主管的事项,可向相关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对方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多久起诉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当事人可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来说,劳动争议案件遵循一定的处理程序。当劳动仲裁机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时,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的权益诉求没有救济途径。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当事人应密切关注十五日的起诉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这十五日的期限应从当事人实际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次日开始。在准备起诉时,当事人要收集和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权益受侵害事实等方面的证据。同时,要明确诉讼请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清晰、准确地向法院阐述自己的主张。
此外,如果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总之,当事人要严格遵守法定的起诉期限,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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