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什么不一样
一、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什么不一样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存在多方面差异。
立法目的上,《劳动法》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劳动合同法》更聚焦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内容侧重点不同。《劳动法》是劳动领域基本法,内容广泛,涵盖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众多方面。《劳动合同法》着重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对劳动合同的各个要素进行详细规定。
法律位阶方面,《劳动法》是劳动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劳动合同法》是其特别法。当两者规定不一致时,在劳动合同相关问题上,优先适用《劳动合同法》。
在法律适用范围上,《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对适用范围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二、劳动合同没签怎么赔偿仲裁要多久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仲裁所需时间,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申请仲裁时,需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收集好证据后,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其法律后果如下:
第一,劳动关系归于消灭。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
第二,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报酬。即使劳动合同无效,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并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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