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财产权有哪些

2025-12-25 01:47:13 法律在线 0
  著作权财产权有哪些?著作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并分别说明了各类权利的具体内容。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著作权财产权有哪些

   著作权财产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 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 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 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 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 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 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二、我国著作权法有什么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涵盖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其保护期限依权利类型有所不同。一般作品的发表权及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及财产权保护期为五十年。

   同时,著作权法也规定了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等制度,在一定条件下,他人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但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作品和著作权的区别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则是基于作品产生的一系列权利。

   二者区别如下:

   1. 概念范畴不同:作品是具体的创作成果;著作权是对作品享有的权利集合。

   2. 存在形式不同:作品以各种形式呈现,如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著作权以法律赋予的权利形态存在。

   3. 产生条件不同:作品需具备独创性;著作权随作品创作完成自动产生。

   4. 权利内容不同:作品是创作内容本身;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等)和财产权(如复制权、发行权等)。

   作品是著作权的基础,著作权是对作品的法律保护,明确它们的区别有助于准确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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