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入职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重新入职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重新入职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赔偿计算方式如下:
第一,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比如重新入职后第二个月开始,若还未签订合同,从该月起算二倍工资。
第二,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用人单位一直未签订,直至一年期满,此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二倍工资。
需注意,劳动者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若与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需提前一个月,法律并无强制统一规定。
从法律层面,若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续签,何时提出协商都可以。不过,部分地区可能出台地方法规,要求用人单位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劳动者续签或不续签事宜。
从实际操作来看,提前一个月协商续签有诸多好处。对用人单位而言,可做好人员规划和岗位安排,若员工不续签,也有足够时间招聘新人;对劳动者来说,有时间考虑是否继续在该单位工作,若不续签也能提前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续签需提前一个月通知,那么双方就应按合同约定执行。总之,是否提前一个月续签,关键看合同约定和当地法规,即便没有相关规定,提前沟通协商也是明智之举,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解除劳动合同赔偿n1计算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N+1”是常见的补偿方式,N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1”即代通知金,指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
工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3年7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经济补偿“N”为4个月工资,即4×5000 = 20000元,“1”为一个月工资5000元,总共应获赔偿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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