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有谁签订
一、人身保险合同有谁签订
人身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保险合同的条款有理解和认知能力,并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比如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人则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必须经过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除投保人和保险人外,还涉及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是指其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但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并非合同的签订主体,合同签订主体主要是投保人与保险人。
二、补签保险合同怎么签的
补签保险合同与正常签订保险合同流程大体一致,但需关注特殊要点。
首先,明确补签原因,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例如是因疏忽、系统问题等未及时签订。
然后,准备相关材料,一般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若为企业投保则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资料。同时,可能还需根据保险类型提供健康证明、财务证明等。
之后,双方就保险条款进行详细沟通。投保人应仔细阅读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理赔条件等重要内容,确保清楚知晓权利和义务。若有疑问,及时要求保险公司解释。
达成一致后,填写投保单。准确填写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息,以及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关键内容。
最后,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补签合同日期通常写实际签订时间,但保险责任起始时间需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可能追溯到应签合同时间,也可能从补签日开始,具体依协商和保险规定而定。
补签保险合同过程中,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可能影响合同效力和后续理赔。
三、去哪里开社会保险合同
社会保险不存在“合同”的说法,通常是指社会保险参保相关凭证或证明材料。开具此类证明有以下途径:
1. 社保经办机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大厅,在窗口向工作人员提出开具社保参保证明的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即可获得相应证明。
2. 自助终端设备:部分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配备了自助终端设备,你可以凭借身份证或社保卡在设备上按照提示操作,完成证明的打印。
3. 线上平台:登录当地社保部门的官方网站、手机APP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录后,在相关服务板块中找到社保参保证明打印功能,按指引操作生成并下载电子证明,部分电子证明具有与纸质证明同等的法律效力。
不同地区的具体开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存在差异,你可先通过拨打社保热线咨询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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