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内容指的是什么
一、保险合同内容指的是什么
保险合同内容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由条款体现,可分为基本条款和特约条款。
基本条款是保险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由保险人拟定。它规定了双方主要权利义务,涵盖当事人和关系人信息,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保险标的,即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明确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情况;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等。
特约条款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基本条款之外,根据需要另行约定的条款,包括协会条款、附加条款、保证条款等。协会条款由保险同业之间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约定;附加条款是对基本条款的补充或变更;保证条款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就特定事项担保的条款。
二、保险合同协议管辖有效吗
保险合同协议管辖一般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对于保险合同,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通过书面形式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的法院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同时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那么该协议管辖是有效的。
不过,如果协议管辖不符合法律要求,比如选择的管辖法院与争议无实际联系,或者违反了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协议管辖条款将被认定无效。此时,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应按照法定管辖的规则来确定,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保险合同协议管辖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三、保险合同的人有哪些权利
保险合同涉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主体,他们分别拥有不同权利。
投保人的权利包括:一是解除合同权,在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可要求解除合同,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二是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权利,投保人有权指定或变更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被保险人主要权利如下:一是保险金请求权,当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依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二是同意权,人身保险合同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受益人的权利为保险金受益权,在被保险人死亡等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有权获得合同约定的保险金。
此外,以上主体都享有知情权,即知悉保险合同条款、保险责任、免责范围等重要信息的权利。
以上是关于保险合同内容指的是什么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