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子女抚养权是怎么判决的
一、离婚案中,子女抚养权是怎么判决的
离婚案中,子女抚养权判决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考虑到该阶段子女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会考量的因素有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居住环境,包括居住空间、周边教育医疗资源等;个人品德,有无不良嗜好、违法犯罪记录等;陪伴时间,能给予子女足够陪伴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此时子女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其意愿是抚养权判决的重要参考。
此外,如果一方存在严重疾病、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该方。
二、离婚后男方要孩子女方用出抚养费吗
离婚后男方取得孩子抚养权,女方通常需要支付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该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不过,若双方协商一致,女方可不支付抚养费,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出现孩子实际生活费用增加等合理情形,孩子仍有权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三、离婚后什么情况不支付孩子抚养费
离婚后,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支付孩子抚养费:
第一,双方协商一致。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与另一方达成协议,另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且该协议不损害孩子合法权益,法律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另一方可不支付。
第二,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一方因重大疾病、伤残等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依法不支付。
第三,被收监改造。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失去经济收入,客观上无法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可暂时不支付。
第四,孩子成年且能独立生活。子女已年满十八周岁,完成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虽未满十八周岁但能以自己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另一方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需注意,即便存在上述情况,不支付抚养费也不能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若情况改变,有能力支付时,仍应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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