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2026-01-03 08:26:03 法律在线 0
  民法典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先由双方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数额依多种因素确定,可定期或一次性给付,必要时子女可提合理增额要求。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民法典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二、未婚怀孕期间,必须要支付抚养费吗

   未婚怀孕时,并不必然需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发生在子女出生后,而非怀孕阶段。

   若子女顺利出生,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若怀孕后选择终止妊娠,虽然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但从公平和道义角度,男方应适当分担女方因终止妊娠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医疗费、营养费等。

   三、孩子抚养权能要回吗,怎么要回抚养权

   孩子抚养权可以要回。若想变更抚养权,有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两种方式。

   协议变更相对简单,父母双方可就变更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该协议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保障孩子合法权益。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变更适用于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若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在诉讼中,主张变更抚养权的一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上述情形存在,以增加胜诉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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