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吗

2026-01-03 10:47:07 法律在线 0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吗?一般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再次约定会侵犯劳动者权益。特殊情况如单位主体变更,证明原劳动关系实质结束,可能重定试用期,但认定严格。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吗

   一般情况下,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特定阶段。若用人单位已在之前的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过试用期,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再次约定试用期,会侵犯劳动者权益。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当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况,导致用人单位主体变更,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若能证明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实质结束,有可能重新约定试用期,但实践中认定较严格。

   总之,通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特殊情况需结合实际并遵循法律规定来判断。

  

   二、没合同试用期三天没有工资合法吗

   这种情况不合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劳动报酬。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工作三天,也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合同且试用期三天为由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试用期提出离职三天后可以直接走吗

   在试用期提出离职,通常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三天后可以直接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解除权,只要劳动者履行了提前三天通知的程序,就可以在三天期满后离职。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需注意,通知应采用合适方式,如书面通知并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已履行通知义务。同时,离职前要做好工作交接,这不仅是职业素养的体现,部分用人单位可能会以未交接工作为由,对工资结算等事项设置障碍。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提前离职为由克扣工资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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