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鉴定费由谁出
一、保险合同鉴定费由谁出
保险合同鉴定费的承担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通常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诉讼中,鉴定费用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提出鉴定申请的一方先行垫付。若经鉴定后,相关主张得到法院支持,鉴定费一般会由败诉方承担。
在保险纠纷里,如果是保险人提出对保险合同进行鉴定,以证明其不应承担保险责任,那么鉴定费先由保险人垫付。若最终法院判定保险人需承担保险责任,鉴定费可能由保险人自行承担;若判定保险人无需担责,鉴定费或由被保险人承担。
要是被保险人申请鉴定以证明保险人应履行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先垫付鉴定费。若法院支持被保险人诉求,鉴定费会由保险人承担;若不支持,鉴定费则由被保险人承担。
不过,若保险合同中对鉴定费的承担有明确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保险合同欺诈量刑重吗
保险合同欺诈量刑轻重需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规定看,若欺诈数额仅属较大,量刑相对较轻,为短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但当数额达到巨大或特别巨大标准,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量刑会大幅加重,涉及较长刑期和高额罚金,甚至没收财产。
例如,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个人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一般认定为数额巨大。所以,保险合同欺诈量刑依犯罪数额和情节有不同幅度,欺诈情节越严重,量刑越重。
三、保险合同中什么能变更
保险合同中可变更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类:
- 主体变更:这指的是保险合同当事人以及关系人的变更。一般来说,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进行变更。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时,被保险人会发生变更;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进行变更。
- 客体变更:即保险标的的变更。例如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数量、品种、存放地点等发生变化;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职业、健康状况等改变,都可能导致客体变更。
- 内容变更:涵盖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等方面的变更。比如投保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增加或减少保险金额,延长或缩短保险期限。调整保险责任范围,增加或减少某些保险责任。还能协商变更保险费缴纳方式和金额。
保险合同变更需遵循法定程序,通常要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出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后,采用批注、附贴批单或订立书面协议等形式对合同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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