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双倍工资包含已经发放的工资吗

2026-01-04 08:26:42 法律在线 0
  赔偿双倍工资包含已经发放的工资吗?双倍工资赔偿包含已发放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或违规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应在支付正常工资基础上,额外支付一倍工资给劳动者。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赔偿双倍工资包含已经发放的工资吗

   赔偿双倍工资包含已发放的工资。双倍工资赔偿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是指在正常支付劳动者当月工资后,还需额外支付与该月工资数额相同的赔偿。

   例如,劳动者月工资是5000元,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支付当月5000元工资后,还需再支付5000元作为赔偿,该月劳动者实际能获得10000元。

   另外,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样也是在支付正常工资基础上额外支付一倍工资。所以,双倍工资赔偿包含已发放的工资,劳动者可在正常工资基础上额外获得一倍工资赔偿。

  

   二、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包括已发的吗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的双倍工资不包括已发的工资。双倍工资赔偿是《劳动合同法》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规定。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通常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确定,涵盖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例如,劳动者每月工资为5000元,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了3个月,其中第1个月正常发放工资,后2个月用人单位除正常发放每月5000元工资外,还需额外支付这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即再支付10000元。

   所以,双倍工资赔偿是在已发工资基础上,再额外支付一倍工资,已发工资部分不能重复计算在双倍工资赔偿内。

   三、女员工休产假期间,工资应该如何发放呢

   女员工休产假期间工资发放分两种情况。

   一是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根据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可视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若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高出部分。

   二是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这里的产假前工资,是指女职工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举例来说,若某女员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该员工产假前月工资为7000元,参加了生育保险,那她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按8000元发放;若她所在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单位则按7000元标准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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