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什么情况下成立
一、保险合同什么情况下成立
保险合同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这是订立保险合同的首要步骤,投保人需向保险人表达希望订立保险合同的意愿。例如,投保人填写投保单,详细说明投保的险种、保险标的、保险金额等内容,清晰表达自身的保险需求。
2. 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人收到投保人的投保要求后,经过审核,对投保人的投保申请表示同意。同意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保险单、保险凭证,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协议。
3. 达成合意:双方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等达成一致意见。只有在这些关键条款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保险合同才能成立。
当以上条件均满足时,保险合同即成立。成立的保险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过,保险合同成立并不等同于生效,生效还需满足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保险合同默认受益人是谁
保险合同默认受益人,需区分不同情况。
在人身保险中,若被保险人死亡且未指定受益人的,依据法律规定,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作为受益人领取。法定继承人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财产保险一般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概念,因为财产保险的目的是补偿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保险金通常支付给被保险人,以弥补其因保险事故遭受的经济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指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时需明确受益人的姓名、身份等信息,避免后续出现纠纷。若指定了受益人,保险金将按照指定进行给付,而非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三、失业保险合同期是多久啊
失业保险并无所谓“合同期”的说法,而是涉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其期限长短与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相关。
具体规定为:累计缴费时间满 1 年不足 5 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12 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 5 年不足 10 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 18 个月;累计缴费时间 10 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 24 个月。
此外,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
需注意,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应以当地失业保险政策为准。同时,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需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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