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的具体行为是什么
一、侵犯著作权的具体行为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多种。
1. 未经许可复制发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等作品。比如未经授权复印畅销书籍大量售卖。
2. 歪曲篡改:故意改变作品的内容、原意等,损害著作权人声誉。像恶搞经典影视作品。
3. 未经许可表演:未经许可公开表演他人作品,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例如在商场未经授权播放音乐用于营业。
4. 未经许可广播传播:未经许可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播作品。
5. 制作出售假冒作品: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欺骗消费者。
这些行为均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著作权人可依法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
二、著作权的强制许可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强制许可主要有以下情形:
1.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3.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4.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简述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1. 未经许可复制发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等作品。比如未经授权印刷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书籍并售卖。
2. 歪曲、篡改:故意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改变其原意和表达。像恶搞经典文学作品。
3. 未经许可表演、播放等:未经许可公开表演、通过广播等传播他人作品。例如未经授权在舞台上表演他人音乐作品。
4. 制作、出售假冒作品:制作并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如伪造知名画家的画作售卖。
5. 擅自网络传播:未经许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比如未经授权在网站上发布他人受版权保护的视频。
这些行为均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会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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