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孩抚养权归谁监护
一、南京小孩抚养权归谁监护
在南京,小孩抚养权归属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法院主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品德等因素。同时,父母也可通过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签订抚养协议。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判决生效后,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进行日常抚养监护,另一方享有探视权并需支付抚养费。
二、家婆有权利争抚养权吗
一般情况下,家婆即孩子的祖母,本身没有直接权利争夺抚养权。抚养权通常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和监护的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享有优先抚养孩子的权利。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若孩子的父母双亡、均丧失监护能力或被依法取消监护资格等,此时祖父母有机会获得抚养权。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可按顺序成为监护人。
此外,若父母离婚争夺抚养权,家婆长期照顾孩子,且在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时,这一情况能作为对其子女一方有利的考量因素,但并不意味着家婆本身拥有抚养权争夺的权利。总之,家婆通常无直接争夺抚养权的权利,特殊情况则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三、放弃抚养费争取抚养权吗
放弃抚养费与争取抚养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事项,放弃抚养费不必然影响争取抚养权。
争取抚养权时,法院主要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生活习惯、意愿等因素。例如,一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道德品质等,都会影响法院对抚养权的判定。
放弃抚养费通常是一方自愿的行为,可能基于多种原因,如为了顺利获得抚养权、出于对另一方的体谅等。但这并不意味着放弃抚养费就能必然争取到抚养权。如果放弃抚养费后,导致自身抚养能力明显不足,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教育条件,反而可能对争取抚养权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决定放弃抚养费来争取抚养权,建议提前做好规划,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和资源抚养孩子。同时,放弃抚养费的决定最好以书面协议形式明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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