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去掉名字吗
一、离婚房产去掉名字吗
离婚后房产是否去掉名字,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产归属,取得房产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配合办理房产除名手续。通常需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若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判决书会明确房产归属。取得房产的一方可凭借生效的判决书及相关证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去除另一方名字的手续。
若存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一般需先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因为在贷款期间,银行对房屋享有抵押权,变更产权人可能影响银行权益。银行同意后,再按上述流程办理除名手续。
若另一方不配合办理除名手续,取得房产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凭借法院的执行文书完成房产除名。
二、离婚房产留给小孩吗
离婚时房产是否留给小孩,由夫妻双方自行决定。
从法律层面讲,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有权协商如何分割该房产。若双方都同意将房产留给小孩,这属于赠与行为,法律是允许的。不过,在做出赠与决定后,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若夫妻一方不同意将房产留给小孩,那么该房产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对该房产有完全的处分权,是否留给小孩由其自主决定,无需另一方同意。
总之,离婚房产是否留给小孩,关键在于夫妻双方的意愿以及房产的产权归属。在处理房产问题时,建议夫妻双方谨慎考虑,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
三、买房时没离婚怎么办
买房时没离婚,房屋归属与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相关。
如果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在买房时,夫妻双方应明确出资和产权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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