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2026-01-08 06:07:07 法律在线 0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管辖权怎么确定?离婚后财产分割管辖权依民事诉讼法确定。一般“原告就被告”,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按后者管辖。还有多种特殊情形,如夫妻离住所地超一年、一方下落不明等,涉境内不动产由其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离婚后财产分割管辖权的确定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一般情况下,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后财产分割,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后财产分割,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涉及不动产的财产分割,若不动产在我国境内,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二、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多久算离婚

   夫妻双方分居多久都不算自动离婚。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法定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法院调解无效,法院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进而判决准予离婚。但需注意,“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须满足一定条件:一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因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二是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三是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四是“夫妻分居满两年”须有证据证明。

   所以,分居时间并非离婚的决定性因素,要结束婚姻关系,需通过法定程序办理。

   三、夫妻双方一方不同意该如何进行离婚

   若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以下是诉讼离婚的具体步骤:

   1.准备材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准备民事起诉状、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2.提起诉讼: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并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

   3.参加庭审:双方需按照传票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庭审。庭审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判断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4.上诉与执行:若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若判决准予离婚,双方需按照判决履行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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