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妇女经济补偿请求权法院会支持吗
一、民法典离婚妇女经济补偿请求权法院会支持吗
民法典规定,法院是否支持离婚妇女经济补偿请求权,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离婚妇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付出较多,如长期承担大部分家务劳动、照顾老人孩子、全力支持男方事业发展等,使其自身发展受限,在离婚时提出经济补偿请求,且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法院通常会支持其诉求。
然而,如果妇女无法证明自己在家庭中负担了较多义务,或者对方能够证明双方在家庭事务中付出相当,法院可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请求。
所以,有充分证据表明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离婚妇女经济补偿请求权,法院会支持;反之则可能不被支持。
二、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在离婚官司中,若被告不出庭,可采取以下解决办法:
1.拘传:若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这是一种强制被告到庭参加诉讼的措施,目的是保障诉讼程序正常进行,使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审理。
2.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过,法院在作出缺席判决时会非常慎重,会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能否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关键问题。因为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法院需要确保判决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如果原告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3.特殊情况处理:若被告因下落不明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总之,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仍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进行处理,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夫妻离婚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都有哪些
夫妻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第一,委托代理人的权利。当事人有权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参与诉讼活动。
第二,申请回避的权利。若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等存在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形,当事人可申请其回避。
第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当事人可以收集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第四,进行辩论的权利。在法庭上,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辩论,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第五,请求调解的权利。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调解,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
第六,提起上诉的权利。如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七,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当事人有权查阅并复制法庭笔录、证据材料等与本案相关的材料。
第八,申请执行的权利。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调解书,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是关于民法典离婚妇女经济补偿请求权法院会支持吗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