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遗嘱可以指定由某个继承人继承吗
一、民法典遗嘱可以指定由某个继承人继承吗
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指定由某个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意味着当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时,遗产分配将按照遗嘱内容进行。遗嘱形式多样,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不同形式的遗嘱有各自的生效要件,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等。
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指定某个继承人继承财产的安排就是有效的。同时,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独生子女是否可以全额继承父母房产呀
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情况分多种:
第一,若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房产由独生子女一人继承,那么独生子女可依遗嘱全额继承。
第二,若父母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此时,独生子女并非唯一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父母一方去世,在世一方及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有继承权。若他们不放弃继承,独生子女就无法全额继承。若这些人在父母之后去世,他们应继承的份额会转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继承,导致更多人参与房产分配。
第三,若除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外,存在遗赠抚养协议且协议有效的,按协议处理房产,也会影响独生子女全额继承。
所以,独生子女能否全额继承父母房产,取决于是否有遗嘱、法定继承人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遗赠抚养协议等因素。
三、遗嘱执行人和继承人是否是一个人
遗嘱执行人和继承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
从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禁止继承人担任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是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人的意愿付诸实践,包括清理遗产、管理遗产、按照遗嘱分配遗产等。继承人本身对遗产有利益关联,只要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能够公正、妥善地执行遗嘱,是可以担任遗嘱执行人的。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为避免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和确保遗嘱执行的公正性,遗嘱人也可以指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作为遗嘱执行人。比如,遗嘱人可以指定律师、信任的亲友等担任。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遗嘱执行过程更加客观、公平,减少继承人之间因利益纷争而产生的矛盾。
所以,遗嘱执行人和继承人是否为同一人,主要取决于遗嘱人的意愿和实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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