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二审终审后还能继续起诉离婚吗

2026-01-10 05:26:05 法律在线 0
  离婚二审终审后还能继续起诉离婚吗?离婚二审终审后,不能以同样事实和理由就离婚问题再起诉,因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生效意味着离婚诉讼程序终结。但有新事实、理由且符合条件时有其他途径,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可另行起诉。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离婚二审终审后还能继续起诉离婚吗

   离婚二审终审后,不能再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就离婚问题继续起诉。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意味着离婚诉讼程序在法律上已终结。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有新的事实、理由,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有其他途径。比如,对于离婚判决中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可另行起诉要求分割;若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况,可再次起诉请求分割该部分财产。另外,若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问题有新的情况和诉求,也能另行起诉。但如果仅是对已经处理过的离婚关系本身,不能再重复起诉离婚。总之,需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后续诉讼的可行性。

   二、起诉离婚必须要去被告户口所在地吗

   起诉离婚通常要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即其户口所在地。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1.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2.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所以,起诉离婚不绝对要去被告户口所在地,需结合具体情形确定管辖法院。

   三、只有离婚协议书没有离婚证生效吗

   只有离婚协议书没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不生效。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但它的生效是以离婚为前提条件,而在我国,离婚需经过法定程序,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

   在协议离婚情形下,离婚协议书需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解除,离婚协议书才生效。若只有离婚协议书,未完成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就未解除,离婚协议书也就未生效。

   而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时婚姻关系解除,并不以离婚证为必要条件,但这种情况不存在单纯依靠离婚协议书来离婚的情况。所以,仅持有离婚协议书不能认定婚姻关系已经解除,该协议也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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