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的区别是什么

2026-01-10 10:46:34 法律在线 0
  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的区别是什么?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存在多方面区别。行为动机上,前者无端生事,后者为报复等;行为主体上,前者无特定组织,后者多人且有组织;对象上,前者不特定,后者特定;侵害客体和法律后果也不同,聚众斗殴刑罚更重。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的区别是什么

   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有以下区别:

   -行为动机:寻衅滋事通常是无端生事、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等,没有明确的个人恩怨或利益冲突。比如,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等。而聚众斗殴多是为了报复他人、争夺势力范围等,双方往往存在一定的矛盾或冲突。

   -行为主体:寻衅滋事一般不要求有特定的组织形式,可能是单个人实施,也可能是多人临时纠集。聚众斗殴则要求必须是多人,且通常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纠集过程,双方会有相对明确的人员分工。

   -行为对象:寻衅滋事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随意选择侵害目标。聚众斗殴的对象是相对特定的,通常是与己方有矛盾的另一方。

   -侵害客体:寻衅滋事主要侵犯的是社会公共秩序,破坏公共生活的安宁。聚众斗殴不仅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还会对公民的人身权利造成直接伤害。

   -法律后果:两者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但在量刑上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聚众斗殴的刑罚相对较重。

   二、在商场遭人殴打保安未制止,能要求商场赔偿吗

   在商场遭人殴打保安未制止,一般能要求商场赔偿。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对进入商场的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其中包括配备合理数量的保安人员维持商场秩序,及时制止可能危害顾客安全的行为。

   当顾客在商场内遭人殴打,保安有能力制止却未履行制止义务,商场就构成了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违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也就是说,实施殴打行为的人是直接侵权人,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商场保安未制止,商场要在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例如,商场保安本可及时上前制止冲突却未行动,导致顾客受伤加重,商场需对加重部分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顾客可以要求商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聚众斗殴罪的量刑规定如下: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是多次聚众斗殴的;二是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是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是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参与程度等因素。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以及是否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涉及聚众斗殴罪相关案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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