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相互继承遗产是如何规定的
一、夫妻间相互继承遗产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间相互继承遗产的规定如下:
第一,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
第二,遗产开始继承时,应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将属于生存配偶的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剩余部分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比如夫妻共同积蓄有100万,一方去世,先分50万给生存配偶,剩下50万作为遗产继承。
第三,若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此时生存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共同继承遗产,一般情况下均等分配。
第四,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遗嘱可以指定由配偶继承全部或部分遗产,也可以排除配偶的继承权。但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在处理遗产时,应当为该配偶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二、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子女能继承吗
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需分开来看。
关于宅基地,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不过,宅基地遵循“地随房走”原则。
对于房屋,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不管子女是农村还是城镇户籍,都能依法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屋。继承房屋后,基于“地随房走”,子女可暂时使用房屋所占宅基地。
但需注意,继承人对继承的房屋只能进行维修加固,不能进行翻盖重建。待房屋自然坍塌、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总之,子女能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进而获得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无法继承宅基地本身。在使用过程中,要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谁不享有继承权
依据《民法典》,以下几类人不享有继承权:
第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人。无论既遂或未遂,均丧失继承权,这是对严重侵害被继承人生命安全行为的严厉制裁。
第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此行为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精神,当然不能再享有继承资格。
第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遗弃是指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虐待则是对被继承人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折磨,情节严重的会导致继承权丧失,但如果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第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此类行为干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意愿,损害其他继承人权益,情节严重时会丧失继承权。
第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这种行为违背被继承人真实意愿,情节严重时继承权会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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