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给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所有
一、婚前父母给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所有
婚前父母给买的房子,离婚后归属需分情况确定:
第一,一方父母全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屋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子女所有,不参与分割。
第二,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此种情况下,该房屋仍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三,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第四,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如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二、婚内出轨离婚是不是应该净身出户
婚内出轨离婚,通常法律上不会直接判定出轨方净身出户。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虽然出轨属于过错行为,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出轨方要净身出户。只有在以下情形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不过,损害赔偿和净身出户是不同概念,损害赔偿是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经济补偿,并非让过错方放弃全部财产。
但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内签订了财产协议,约定一方出轨就净身出户,且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在离婚时,出轨方可能要按照协议净身出户。
三、结婚证在老家办的在外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在外地是否可以办理离婚,需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若双方都不在老家,仅在外地,是不能在外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的,需回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诉讼离婚则不同。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只要满足相应条件,在外地有经常居住地,就可以在外地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一般要回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诉讼离婚在符合条件时能在外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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