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
一、寻衅滋事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
寻衅滋事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存在多方面区别。
从犯罪动机看,寻衅滋事通常是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端生事;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泄愤等,针对特定对象。
在犯罪对象上,寻衅滋事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随意选择侵害目标;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对象具有特定性,是行为人意图损害的明确目标。
客观表现方面,寻衅滋事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情节恶劣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故意毁坏财物罪主要表现为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强调对财物的破坏。
在量刑上,寻衅滋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准确区分两罪,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量犯罪动机、对象及行为表现等因素。
二、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这两个谁更严重
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哪个更严重,不能简单一概而论,需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案情判断。
从法律规定看,寻衅滋事罪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刑法,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该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并处罚金。
妨害公务罪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总体而言,寻衅滋事罪法定最高刑高于妨害公务罪,若都按情节一般处理,寻衅滋事罪量刑更重。但在具体案件中,如果妨害公务行为造成严重后果,量刑可能接近甚至超过情节较轻的寻衅滋事罪。所以,判断哪个更严重,需依据具体犯罪情节和造成后果。
三、上海寻衅滋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放出来
上海寻衅滋事被拘留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情况。
若为行政拘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寻衅滋事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在此情况下,拘留期满便会释放。
若为刑事拘留,是因为寻衅滋事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若被逮捕,则会继续羁押,后续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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