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协议与赠与合同有什么不同
一、赠与协议与赠与合同有什么不同
赠与协议和赠与合同本质上没有实质性区别,在法律层面具有相同的法律意义。
从定义看,二者均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约定。这种约定体现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关于财产赠与的合意。
在法律适用上,都受《民法典》合同编调整。它们成立都需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一旦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在实践使用中,“协议”“合同”在不同语境可能有偏好。一般来说,“合同”多用于较为正式、规范的商业或法律事务场景;“协议”使用更宽泛,可用于各种场合,包括朋友、亲属间较随意的约定。但无论用哪种表述,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都能产生相同的法律效果,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受赠人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但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经过公证的赠与除外。
二、赠与合同与不当得利合同的区别
赠与合同与不当得利合同存在显著区别:
1. 性质与基础:赠与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基于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体现了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和财产处分意愿。不当得利则是一种法定之债,并非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是因一方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致使他人利益受损,法律规定受损方有权请求获利方返还利益。
2. 当事人意思表示: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明确的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受赠人也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不当得利中,获利方取得利益时往往不存在与受损方之间关于该利益的意思表示,可能是由于误解、意外事件或其他原因导致。
3. 法律后果:赠与合同一旦成立生效,赠与人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一般情况下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除法定情形外)。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是获利方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方,以恢复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4. 目的与利益归属:赠与合同通常是基于情感、道义或其他正当目的,财产转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不当得利中,获利方的获利没有正当理由,且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其利益归属应回归受损方。
三、赠与合同格式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
赠与合同格式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 双方当事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2. 赠与标的物的详细描述,如名称、数量、质量、位置等。
3. 赠与的明确表示,即赠与人自愿将标的物给予受赠人。
4. 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表示。
5.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赠与人应保证标的物的质量等,受赠人应履行可能存在的附随义务。
6. 违约责任,约定双方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7. 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
关于赠与合同不公证是否有效,答案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赠与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赠与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公证并非赠与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通常不能撤销赠与;而未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一般可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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